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 “唉,你父亲终于给你回信了啊?”蒙恬张开一个很大的微笑。
他的眼睛里容纳着旷远的风景。
“嗯……我,”我须得马上回咸阳,然后离开秦国。
李贤想这样说。
“噢,挺好。看来你待不了多久就要回国都了。”蒙恬抱着手臂,手里握着条很长的马鞭,他晃了晃,“走,我带你去看个稀奇的宝贝!刚被抓来的,要送给大王,不过我们可以先去看看。”
李贤刚准备拒绝,一是他向来对奇珍异宝这种东西不感兴趣,二是,他心里还想着回咸阳的事儿。
蒙恬那管他怎么想的,他一直都向父亲蒙武将军学习怎么待人接物,便伸出一臂,拦在李贤身前,客气地朝他做了个请的手势。
蒙恬的所有动作都很利落。他的眼神满是不容拒绝的真诚。
李贤很快把话咽了回去。他对蒙恬的举动向来毕恭毕敬。
他上辈子纯粹是个文官,在军营也鲜少与将军将士共同生活。虽然李贤提过自己想从军,可那时候已身为文官集团翘楚的李斯,只能让一个儿子进入军营。兄长李由的确比他更有军事天赋,所以李贤便退居幕后,跟着父亲处理六国间谍事物。
蒙氏兄弟深得帝心,深为朝中势力忌惮。
李贤忘记了很多场战役与凯旋。他连王翦的事迹都忘了不少,但他永远记着统一后,蒙恬北击匈奴,凯旋而归的情景。
那一天,他率军队回到咸阳接受封赏。
百姓夹道相迎,帝王高台相邀,阳光普照大地。那是李贤觉得的,他眼中的盛世。
他在无数个辗转难眠的黑夜中,翻来覆去地将那一天铭记。
并且一直记到了现在。
李贤跟着蒙恬来到他要给他展示的宝物面前。
“看。”
李贤顺着蒙恬指的方向看过去,那真是头极美的马。
它体形高挑,四肢修长,头细颈高,全身乌黑,鬃毛油亮。马儿气喘吁吁,汗珠从它的皮肤上滚下来,更显得腻如玉细,隐隐约约还可看见血管的分布。
“据说赵武灵王曾用过这品种的马。”蒙恬解释道。
李贤还没走到它跟前。这匹马儿开始嘶鸣。
李贤与它对视的瞬间,它极快地挪过头,不停原地踏步。它肉眼可见地变得烦躁,呼呼地朝着李贤吁气,很想冲出马厩。
蒙恬见状,惊讶道:“刚被送来时,叫也不叫,还以为它太过沉闷,温顺有余却乏勇气,自上不得战场。父亲觉得可惜,又见着此马罕见,想进贡给大王,让大王养在上林苑。没想到,它见到你居然就激动起来了。”
李贤凝视面前这匹年轻的马儿,他一见它便感到一种强烈的熟悉。
年轻的战马黑风是这样遇上蒙恬的吗?
李贤后退一步。
“准备送给大王吗?”
“哈哈,是啊。”
李贤走到这匹黑珍珠般的宝马面前,他凝视片刻,回过身对蒙恬道:“区区一匹幼马,何扰大王。不如蒙兄让人再养个几年,待马体膘健硕了再献给大王也不迟。”
“蒙兄可知大王的上林苑良马何其多。”李贤续话。
“……你说话就好好说,小小年纪就文绉绉的,听着怪别扭。”蒙恬又小声嘀咕了句:怪不得父亲不喜欢我和你待在一起。
“蒙骜将军为何这样说?”
蒙恬没想到李贤耳朵这么好。
他有所思地将马细察一番,“确实还是匹幼马,大王也用不上。”
蒙恬又斗转回过头,他比李贤高了半个头。蒙恬垂眸看他,李贤觉得他这个眼神和刚才看一匹马的眼神一模一样。
“父亲说李伯父是个很难得的人。既聪明,又长得好。世上哪有人能两样都占了?容易让人觉得危险得很。”
蒙恬笑道:“我不像贤兄这般有文采。如果用动物作比,我倒是觉得嘛,贤兄你更像个狐狸精。”
好歹是活了几十年的人,什么事情没经历过,李贤很庆幸自己没有当场炸毛。
不过这个更字。
言外之意是在说他爹是个狐狸精。老实说,他爹真不是个好惹的,什么毒蛇,白眼狼都被人喊过。这个词汇,还是头一次听说。
没想到蒙家的人在打仗上出神入化,说话还真……挺毒。
蒙恬口中说出来时,他的眼睛偏偏还带着诚恳的直接。总是能在不经意间,刺拉拉地把刀扎进人心里去,这与咸阳的许栀有得一拼。
蒙恬的视线晃到李贤袖中的那个竹简。
“你之前传书信都挺在意时刻,今日怎么不着急了?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