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如果章节错误,点此举报』以前一直住着心里也没有感觉,现在一下子要走了,看这间屋子又有些不舍了。
床是睡惯的,窗前的妆台她日日都坐在前头梳妆。窗子外头靠墙栽着两株芭蕉,天气晴好的时候,那叶子将墙都映绿了。
刘美人出宫之前,永安宫曾经打发人来了一趟。来的不是旁人,正是过去后苑的管事,现在永安宫总管太监周禀辰。
他带了一份儿贵妃的赏赐来,又叮嘱刘美人不必往永安宫去谢恩了。
“贵妃主子说,刘美人若还念着过去在一块儿情分,以后回了京也可以可以往宫里捎个信儿请个安,不要断了音讯才是。”
刘美人低头应下了。
等周禀辰走了,她打开那一匣东西看时,发现里面都是一些实在不打眼的首饰细软。一个金钗起码四两重,出去了戴不着也可以熔了花用,或是打成别的首饰插戴。
这些不是最要紧的。
重要的是,里面还有一个玉镯。
同其他首饰相比,这个玉镯的成色一点都不起眼,有些暗,有些浊。但是刘美人一眼就认了出来,紧紧攥在手里不放。
这个原是她的镯子。
是她进宫前祖母给的物件。贵妃当时承宠之后,她为了巴结,想求着贵妃提携,手头实在没有旁的东西,就把这个当做贺礼送了出去,心里其实是舍不得的,后来还时常想起来。
当时送了那个镯子,也没见什么响动,后来贵妃迁走,晋封,和她们这些过去的旧人不大往来,她以为这小小东西不被人放在眼里,也许早就扔了,不知道弄哪儿去了。
可是没想到贵妃竟然一直都记得,现在又将镯子原封不动还给了她。
刘美人捧着那个镯子,忽然想起她们初选进宫时候的事情来,那会儿是暮春天气,论冷热倒是同现在差不离,她们坐在石凳上说话时,她转着手腕上的镯子同谢宁说:“这可是我祖母给我的,我们家传了好几代呢,到我们这一辈没给我嫂子,给了我了。”
当时的情形仿佛还在眼前,可时光就像被大风刮走了一样,呼啦啦的一阵风过去,就已经隔了这么些年了。
谢宁陪着皇上在御园散步,夕阳西下,余晖只能照亮高处的一些地方了。
皇上见她望着高处,那里被斜阳映成了一片暖暖的金色。
“到上头去看看。”
谢宁笑着说:“好。”又说:“幸好臣妾出来的时候没穿那香木底的鞋。”
皇上平素起居行动都够简朴的,也不修行宫,也不爱打猎,那些都是先帝的心头好,全是烧钱的大宗。但是在打扮她这件事情上,皇上从来也没有简朴过,从以前就是这样。孔雀尾羽织锦给她穿,笼着夜华雾光的明珠给她戴,然后为了过这次仲秋,针工局得了皇上的吩咐,送来的衣裳鞋履吉服朝冠全是格外精致贵重的物件。就说那双鞋,沉香木鞋底,香屑从镂空细孔中幽幽弥散,皇上还笑着说,这可是书上写的步步生香了。
好看是好看,穿着高底鞋子,走路姿态越发娉婷袅娜,如柳扶风。就是累脚。木底终究太硬了啊,而且因为太高,更加得小心翼翼的。谢宁穿给皇上看过一次就晓得那滋味了,那鞋还是供起来好了,反正是沉香木的,上头又嵌金销云,摆在柜子里还能充当香料用呢,真要穿,她怕脚踝骨要断啊。